比利時台北辦事處

學生簽證

所需文件:

請按照規定預約申請簽證,否則一概不受理 : 簽證申請表與簽證預約說明

1. 申請簽證前,須先繳納 簽證管理費  (若比利時學校有提供管理費免繳納證明,如範例: NL, FR, 則不需繳納簽證管理費)

2. 須親自送件,現場照相。

3. 電子簽證申請表填寫完後請印出兩份,並於每份申請表上貼上六個月內白底近照乙張 (照片規格需與護照相同)

4. 護照正本及影本乙份,效期至少一年以上。

5. 非台灣國籍者,請提供居留證影本乙份。

6. 學生問卷 (須當場填寫,交換學生不在此列)

7. 21歲以上者需經過公證程序過的良民證。(文件上需有與護照相同的英文姓名,文件效期為三個月,從申請該份文件到入境比利時要在三個月以內)

8. 體檢表:需明確指出申請人未患有任何具傳染性或遺傳性之疾病,或沒有罹患使公共安全陷入危險的疾病。 若無法至指定醫院辦理體檢,需下載體檢表至其他醫院辦理體檢後,將該文件完成公證程序。簽證體檢表。由比利時台北辦事處指定醫院確認申請者未患有任何具傳染性或遺傳性、或使公共安全陷入危險之疾病。(文件效期為三個月,從申請該份文件到入境比利時要在三個月以內)

9. 比利時大學或被政府承認或允許錄取外國學生之專科學校核發之註冊証明(正本)或入學許可(正本)。小學或中學生是不可申請暫時居留簽證。

10. 高中畢業生申請法語區的大學就讀者,需提供等同於高中學歷證明,此證書需在正式就讀前十一月十五日至七月十五日內申請。請參考www.bruxelles-j.be/equivalence-de-diplome (交換學生不在此限,請忽略此點)

11. 扶輪社辦理學生簽證 : 需要具備扶輪社提供之正本文件、繳交簽證管理費水單 (未滿18歲者不需繳納此管理費) 、未滿18歲須填寫父母同意書 (須公證)、體檢表 (同第8點) 以及18歲以上須有經過公證程序的良民證。

12. 財力證明:(下列三種方法擇一提供即可) (扶輪社交換生不需提供生活保證書與財力證明,但請攜帶扶輪社所提供的文件正本)

12.1 每月超過歐元730元(約新台幣24,090元)之獎學金證明

12.2 比利時學若具有blocked account 的服務,可請比利時學校開立財力證明。(目前所知有 Artevelde, ICHEC, IHECS, KUL, UCL, ULB, U.Gent, U.LIege, U.Hasselt 等學校可提供)

12.3 擔保人簽署之生活保證書,生活保證書可於線上下載,擔保人需提供以下文件: (缺一不可) 

若擔保人為受雇員工, , 則請準備:
a. 近三個月的固定收入證明(存摺封面及內頁影本) 
b. 銀行存款證明 (無金額限制) 
c. 所得稅證明 (扣繳憑單或結算申報收執聯)
d. 擔保人護照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若一家人分屬不同戶籍,不同戶籍的戶籍謄本也請一併提供 

若擔保人為公司負責人,則請準備: 
a. 公司變更登記表影本
b. 近2期401報表 
c. 上一年度資產負債表與損益表
d. 擔保人個人存款證明
e. 擔保人護照影本及全戶戶籍謄本,若一家人分屬不同戶籍,不同戶籍的戶籍謄本也請一併提供 

備註: 
1. 擔保人每月固定收入(薪資、租金、公司單月淨收入、退休金等)需約新台幣87,451元以上,金額視撫養擔保人數而定,每多擔保一人薪資需再多加150歐元。若有租金收入,請繳納租約影本並現場提供租約正本以茲證明。 
2. 生活保證書(荷蘭文/法文表格) 應由擔保人親自到辦事處簽名,簽署後將由比利時台北辦事處公證。若擔保人無法親自到場,生活保證書應由地方法院及外交部領事局公證,最後再至辦事處公證。 
3. 擔保人若為比利時人,需附比利時身分證影本

 

請注意:公證文件的效期為三個月 (文件效期起始日,自申請該份文件開始算起到入境比利時需要在三個月以內。例:1月2日自警局申請良民證,該文件效期至4月2日)

公證程序三步驟:

文件由比利時台北辦事處公證前需:

  1. 先請地方法院或民間公證人公證
  2. 再送至外交部領事局公證
  3. 最後,再將該文件送至比利時台北辦事處公證。此步驟可與申請簽證一併處理。

抵比後需辦理之手續:

到比利時8天內需到居住地之市政府辦理註冊登記(此指居住地而非學校所屬之市政府),所需文件依情況而定為護照及比利時大學或專科學校核發的註冊証明。市政府審核通過後,即可核發正式居留證(稱為C.I.R.E. - certificat d'inscription au registre des étrangers),有效期為5個月到1年,可延期。持此居留證可在申根境內進出並且可向在比利時的非申根國代表處申請他國簽證。在市政府登記後和正式居留證核發前這段工作時間約需3至6個星期。